2020-07-26

关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4时10分
  • 来源: 省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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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2、承担全省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省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省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3、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省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省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订全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5、组织拟订全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全省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6、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省的国家和省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7、承担保护全省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8、指导全省中医药界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技术的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2、推动中医药全面参与深化医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医疗服务发展。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程及中医药应急平台建设。

      3、积极推动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4、继续做好民族医药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民族医药工作。做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医药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培训。

      5、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骨干培养。改革中医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基层适用人才。

      6、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7、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区域合作,扩大影响。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我省与其他省份开展区域合作。

      8、为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科学制定我省中医药发展规划。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政资金项目与预算执行监管,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我省中医药新闻宣传规范管理。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56760.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161.35万元,事业收入346877.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20.12万元,其他收入40575.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325.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6760.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783.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2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50.49万元,项目支出308099.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局属中医事业单位完成当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局属全额拨款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完成中医药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局属中医事业单位实现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医疗设备更新、改善就医环境、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技术平台建设、中医药课题研究等专项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4539.06万元,主要用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的中专职业教育专项项目、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以及该校教学大楼建设等,保障该校中专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技术支出6481.2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科研单位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类支出,科研设备更新、科研平台建设、四川省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建设,中医药科研课题研究等,为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单位离休人员经费等。

      (四)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5360.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全款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类支出,局属事业单位医疗设备更新、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四川省中医药信息中心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等职业教育等。为本部门顺利开展中医药管理工作,改善局属单位诊疗设备配置,提高诊断治疗水平,建设中医特色科室,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中医药人员管理水平提供资金保障。

      (五)住房保障支出367.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其他支出6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前期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75%。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增多,工作任务增加。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3次,共6人。合作内容包括继续加大黑山、捷克等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拓宽我省中医药对外合作领域,拟在罗马尼亚阿尔杰什省、阿曼苏丹、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马其顿、俄罗斯等国家建立中医药中心。配合省外侨办做好“文化中国•锦绣四川”欧洲行活动,并全力做好承办在奥地利、芬兰、瑞典的中医药推介会、中医义诊团活动工作。通过以上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的中医药交流合作,增强四川及四川中医药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下降71%,主要是局属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局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及外事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直部门单位公务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局机关及局属科研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9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核定范围内公务用车、局属科研单位日常公务用车,以及科学研究实地考察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67.03万元。

      

      



    附件下载: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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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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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4时10分
  • 来源: 省中医药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2、承担全省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省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省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3、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省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省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订全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5、组织拟订全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全省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6、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省的国家和省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7、承担保护全省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8、指导全省中医药界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技术的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2、推动中医药全面参与深化医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医疗服务发展。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程及中医药应急平台建设。

      3、积极推动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4、继续做好民族医药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民族医药工作。做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医药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培训。

      5、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骨干培养。改革中医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基层适用人才。

      6、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7、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区域合作,扩大影响。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我省与其他省份开展区域合作。

      8、为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科学制定我省中医药发展规划。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政资金项目与预算执行监管,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我省中医药新闻宣传规范管理。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56760.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161.35万元,事业收入346877.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20.12万元,其他收入40575.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325.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6760.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783.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2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50.49万元,项目支出308099.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局属中医事业单位完成当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局属全额拨款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完成中医药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局属中医事业单位实现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医疗设备更新、改善就医环境、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技术平台建设、中医药课题研究等专项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4539.06万元,主要用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的中专职业教育专项项目、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以及该校教学大楼建设等,保障该校中专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技术支出6481.2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科研单位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类支出,科研设备更新、科研平台建设、四川省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建设,中医药科研课题研究等,为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单位离休人员经费等。

      (四)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5360.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全款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类支出,局属事业单位医疗设备更新、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四川省中医药信息中心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等职业教育等。为本部门顺利开展中医药管理工作,改善局属单位诊疗设备配置,提高诊断治疗水平,建设中医特色科室,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中医药人员管理水平提供资金保障。

      (五)住房保障支出367.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其他支出6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前期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75%。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增多,工作任务增加。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3次,共6人。合作内容包括继续加大黑山、捷克等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拓宽我省中医药对外合作领域,拟在罗马尼亚阿尔杰什省、阿曼苏丹、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马其顿、俄罗斯等国家建立中医药中心。配合省外侨办做好“文化中国•锦绣四川”欧洲行活动,并全力做好承办在奥地利、芬兰、瑞典的中医药推介会、中医义诊团活动工作。通过以上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的中医药交流合作,增强四川及四川中医药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下降71%,主要是局属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局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及外事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直部门单位公务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局机关及局属科研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9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核定范围内公务用车、局属科研单位日常公务用车,以及科学研究实地考察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67.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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