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改革,协助省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或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部门概况
省委政法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608.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98.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08.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326.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政法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326.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重点专项工作支出,有序开展反恐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依法治省、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部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以及见义勇为等重点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津补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173.45万元,主要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6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严格出国计划审批,严控出国(境)团组及人数。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考察台湾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团组、考察台湾地区法制建设团组,计划完成出访任务,进一步加强法学交流和司法合作。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大力压缩接待支出,严控各类接待、学习考察及业务交流等公务活动。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70.4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削减公务用车数量,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6万元,用于8辆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市内外出行、机要文件交换、政法工作调研、作风巡查、维稳应急处突和重大节日、敏感时段安保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11.22万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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