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是根据省委五届69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川委办〔1991〕53号),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由省委民族工委主管。2006年,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在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办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简称“两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四川省三州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两项资金的投入范围、投入重点制定控制指标,对各州、市的项目进行指导、复核、监督、检查、总结、宣传。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意见。完成省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
目前,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了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十二五”规划,参与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民生工程,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中,重点对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小路、小桥、小水、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和“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新村”(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民族地区文化推进工程等项目进行复核、督查、绩效评价、效益宣传等。
(二)重点工作
2014年,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在省委民宗工委和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任务,服从于省民宗委党组中心工作,按照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新要求,坚持注重民生投向,注重强化监管,注重规范精细,注重效益提升,以更新的理念、更新的思路、更新的举措,重点实施了“一项计划、四大工程”,竭诚服务和着力帮扶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农牧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改善,切实帮助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全面提升依法依规管理两资项目工作的整体效能,全力服从于推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团结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建设。安排三州开发资金550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试点村项目11个。在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过程中,切实注重以新村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日常行为习惯有机结合,努力形成村与村、组与组、邻里之间、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团结浓厚氛围。截止目前,省民族宗教委已授予10个已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新村”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村寨。
二是着力群众增收,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为拓宽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致富渠道,较大幅度增加收入,三州开发资金安排5000万元,选择部分有条件的重点县,实施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项目25个,其中养殖项目7个、林果项目8个、种植项目6个、中藏药项目4个。进一步突出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覆盖带动少数民族群众1.5万余户7.6万人人均增收1000多元。
三是着力基础改善,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四小“工程。为切实改善边远农牧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安排三州开发资金14225万元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3830万元,合计18055万元,实施“四小”工程项目。其中:“小路”项目安排资金10209.2万元,实施项目189个,修建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和入户路等520余千米;“小水”项目安排资金2120万元,实施项目50个,重点解决集中连片区域农田灌溉和田间渠系配套建设;“小桥”项目安排资金2915.4万元,实施项目68个,重点建设交通部门未覆盖而农牧民群众又迫切希望解决的人行便桥1780余延米;小能源项目安排资金2810.4万元,扶持边远农村14000余户农牧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
四是着力传承保护,扎实推进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在充分总结去年“3.18”文化推进工程取得的经验基础上,今年安排三州开发资金990万元,重点实施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等社会事业项目,帮扶三州22个基层民族团结宣传文艺骨干团队改善了设施设备,促进了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丰富了基层各族群众文化生活。
五是着力民族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川委办〔2010〕38号 )有关要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教育公平、提高质量、统筹协调”的工作方针,本年度安排三州开发资金3130万元,用于解决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乐山4.09万名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为巩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着力人才培养,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工作。专项安排培训经费97.5万元,开展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共计培训增收创业带头人和特色行业初级人才600人,其中:甘孜、阿坝、凉山州各200人,培训内容涉及特色旅游管理、特色农牧业种养殖技能、电工、焊工、农机驾驶技能等,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劳动力增收创业渠道单一、劳动技能较低,综合素质不高,劳动收入低,维权困难等问题,为增收致富创造了条件。
二、部门概况
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为228.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5.96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上年结余12.1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45.1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财政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全年工作安排,减少专项经费。
2014年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支出决算总额为22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07万元,医疗卫生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7万元,其他支出32.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4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45.11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其他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民族经济开发工作特殊需要支出及保障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设备维护,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办公用房物管费用、公务接待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9.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32.1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调研经费,开展项目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发生的差旅费,项目绩效宣传资料、年度工作报告、调研文集等印刷费及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支出等。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2%,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70人,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与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地市州、县两资办衔接两资项目管理工作业务接待支出,金额为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车辆大修费用增加。
2014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用于到甘孜、阿坝、凉山州,乐山、攀枝花市等民族地区开展四川省两项资金民生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验收、调研、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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