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四川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央纪委和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四川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序列,在监察部和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市(州)党的组织和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市(州)纪委、省管企业党委、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省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创新。具体职责为研究提出巡视工作的政策、法规、计划、方案、建议;统筹了解掌握巡视工作进展情况,对巡视组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形成相关报告或及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做好巡视工作后勤保障,当好决策参谋,探索创新巡视方式方法。
(二)2014年重点完成工作
2014年,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持续发力整肃作风,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场坚定、行动有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4.25,较2013年上升0.58。
(一)落实“两个责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省委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组成8个宣讲团,在21个市(州)和147个省直部门、国企、高校开展宣讲,一对一约谈市(州)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63人,层层签订履责承诺书,有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廉报告制度,开展述责述廉、“一案双查”试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围绕落实稳藏兴藏政策、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保障政令畅通。
(二)强化正风肃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把正风肃纪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在巩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七项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直部门整改行业(系统)作风问题481项,市县两级查找整改个性问题491项。省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及时将正风肃纪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坚决整治顽疾痼症,狠刹“四风”蔓延势头。省纪委先后组织13个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668个,查处涉及“四风”问题案件3534件、处分3364人,内部通报973件、公开曝光537件。四川正风肃纪工作得到中央、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人民日报等6家中央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三)坚决惩治腐败,持续震慑效应进一步强化。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77840件,初核问题线索16736件,立案12893件,党纪政纪处分13445人,同比分别增长41.6%、28.8%、29.7%、27.8%,其中市厅级干部39人、县处级干部467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县乡两级立案11893件,同比上升28.5%,占全省立案数92.2%。充分发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各级立案1015件,同比上升70.6%。省纪委严肃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直接立案查办52人,其中市(州)班子成员14人,县(区)委书记及园区负责人6人,省直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21人,国企高校负责人11人,形成强大震慑。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严肃彻查南充贿选案。全力协助中央专案组在川开展工作,探索建立“上下联动、跨省合作、军地协同”的协作办案模式,有力保障了专案工作的顺利推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建立协调小组会议、问题线索移交、涉刑案件快查快移等10项机制。规范纪律审查审批程序,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中处置省管干部存量线索3134件。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4144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四)强化问题导向,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省委常委会、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和研究巡视工作等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意见》,明确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将361个地区和单位纳入巡视范围,确保巡视监督全覆盖。注重巡视成果运用,推行巡视意见反馈和整改情况“双公开”。紧扣“四个着力”,完成对75个县(市、区)的常规巡视、3个省属事业单位的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573件,同比增长386%。根据省委巡视组提供的线索,已立案查处176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人;组织处理30人。积极配合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川开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集中处置中央巡视组转交信访举报件,已了结4657件,占78.8%。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抓好省纪委负责的14项牵头和配合任务。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73.7万名党员干部作出拒收不送承诺,清查1.2万个单位,收到主动上交的红包礼金5265.65万元。
(五)加强源头治理,治本工作进一步深化。全面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我省《实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76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建设,省级清理确定行政权力7194项,设置监察点位34万余个,初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预警纠错、督办问责。推行抓早抓小机制,诫勉谈话3082人(次)、函询2963人(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分级举办“廉政大讲堂”等廉政教育活动1.4万场(次),省纪委制发《阳光下的黑幕》警示教育光碟6500张、《忏悔实录Ⅱ》等教育读本6.5万本。建立新提任省管干部在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先后组织197名新提任省管干部、574个单位3.7万余名党员干部前往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六)积极推进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激发。按照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委及时制定《四川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确定8个方面、33项改革重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9个市、2个省直部门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推动整体工作发展。探索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发函督办、提级办案、派员领办等机制,推进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分级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部分市(州)已按改革要求组织实施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对90个省直部门及其部门管理和直属单位的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加强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五同共建”机制,将20个中央驻川单位纳入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比上升20.9%。
(七)大力推进“三转”,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专项工作,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根本性、长期性建设。完成省市两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9个,执纪监督机构占机构总数的64%、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03%,组建5895人的省市县三级办案人员库;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14274个,其中省纪委减幅高达90%、市(州)纪委减幅达83.5%。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排名要求进一步落实。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培训,省纪委公开遴选47人,集中培训2万人(次)。发挥“廉洁四川”互联网政务平台作用,塑造开门执纪形象,网站累计访问量突破1亿人(次)。认真践行“六项承诺”,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控监督机制,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3件、110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更加纯洁,能力素质更加优化,纪律约束更加严明。
二、部门概况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四川省监察厅是省一级行政单位,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内设机构22个,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省委巡视机构设在省纪委,有八个正厅级巡视组,巡视经费由财政下达给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核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省纪委监察厅收入决算总额为7778.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12.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6.24万元。
2014年省纪委监察厅支出决算总额为777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3.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3.02万元,医疗卫生248.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97万元,其他支出492.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纪检监察、全省巡视工作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3.4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巡视工作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纪检监察体制研究费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02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248.47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督促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六)住房保障支出298.97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492.29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14.9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5.35%。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4人。出国(境)任务主要是培训、业务交流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14.6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75.58%。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用;主要用于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等;省际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用餐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6.9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6.87%。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车辆购置支出87.98万元,其中:轿车1辆、金额17.98万元,商务车2辆、金额7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7辆,其中:轿车63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12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用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巡视工作顺利完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支出。
附表1.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4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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