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省检察工作任务;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全省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和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管理;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着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查办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和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二是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开展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先后查办职务犯罪1882件2457人,查办行贿犯罪258人,抓获外逃职务犯罪人员10人,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调查152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83件。四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万余人,起诉6万余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2万余件。五是加强诉讼监督,纠正侦查机关不当立案33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0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235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4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623件,对民事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79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13件,对民事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351件,查处政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职务犯罪108人。六是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含所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4,584.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056.86万元,其他收入68.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58.7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298.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财政厅根据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安排拨付了检察统一业务应用平台、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铁路检察院“两房”用地征地费等项目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同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2013年实施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专用项目资金结转到2014年继续实施,导致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增长。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4,584.0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88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2.8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0.65万元,其他支出168.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24.0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29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增长、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待遇标准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4年实施建设检察统一业务应用平台等专项项目和铁路检察院“两房”用地征地费支出以及2013年结转项目的继续实施,导致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增长。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20,024.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11,112.7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8,911.4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16,545.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以及发展检察事业所需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以及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院机关安全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00.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168.12万元,属院机关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14年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进一步降低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8人次。属四川省检察机关“中美检察实务比较研究”培训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8人参团,出访地点为美国,围绕被害人救助司法改革等内容与美国检察官开展深入学习和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3.0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4%,主要原因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规定,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和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切实降低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检察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10人,开支2.42万元,用于接待台湾“海峡两岸法律交流协会”参访团;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1115人次,开支20.6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为高检院、省外检察机关来川办案、检查、调研和考察学习人员以及省内各基层检察院办理案件和汇报工作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681.5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数量增加以及检察办案工作任务增加导致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2辆,车辆购置支出131.76万元,其中购置轿车11辆,金额109.76万元,购置中型载客汽车1辆,金额2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更新。截止2014年12月底,院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07辆,其中轿车173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18辆、其他车型5辆。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9.8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1.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4.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5.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6.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省检察工作任务;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全省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和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管理;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着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查办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和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二是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开展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先后查办职务犯罪1882件2457人,查办行贿犯罪258人,抓获外逃职务犯罪人员10人,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调查152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83件。四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万余人,起诉6万余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2万余件。五是加强诉讼监督,纠正侦查机关不当立案33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0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235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4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623件,对民事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79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13件,对民事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351件,查处政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职务犯罪108人。六是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含所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4,584.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056.86万元,其他收入68.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58.7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298.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财政厅根据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安排拨付了检察统一业务应用平台、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铁路检察院“两房”用地征地费等项目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同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2013年实施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专用项目资金结转到2014年继续实施,导致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增长。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4,584.0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88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2.8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0.65万元,其他支出168.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24.0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29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增长、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待遇标准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4年实施建设检察统一业务应用平台等专项项目和铁路检察院“两房”用地征地费支出以及2013年结转项目的继续实施,导致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增长。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20,024.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11,112.7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8,911.4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16,545.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以及发展检察事业所需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以及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院机关安全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00.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168.12万元,属院机关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14年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进一步降低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8人次。属四川省检察机关“中美检察实务比较研究”培训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8人参团,出访地点为美国,围绕被害人救助司法改革等内容与美国检察官开展深入学习和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3.0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4%,主要原因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规定,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和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切实降低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检察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10人,开支2.42万元,用于接待台湾“海峡两岸法律交流协会”参访团;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1115人次,开支20.6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为高检院、省外检察机关来川办案、检查、调研和考察学习人员以及省内各基层检察院办理案件和汇报工作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681.5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数量增加以及检察办案工作任务增加导致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2辆,车辆购置支出131.76万元,其中购置轿车11辆,金额109.76万元,购置中型载客汽车1辆,金额2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更新。截止2014年12月底,院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07辆,其中轿车173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18辆、其他车型5辆。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9.8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1.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4.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5.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6.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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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化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