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村发展规律为遵循——四论加快推进我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解决好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的问题。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决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城镇和农村割裂开来,就城镇建城镇,就乡村建乡村;也不能照着城镇画乡村,盲目复制城市建设模式。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努力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物”是新农村的基础,“人”是新农村的灵魂。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必须解决好“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同步、协调推进的问题。在规划建设中,不能只注重“硬件”建设,忽略了人文精神的培养教育,忽视了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抓好“硬件”投入的同时,把心思和精力用到“软件”建设上,新村规划布局更多考虑方便群众生活,公共服务更多满足群众需要,文化活动更多贴近群众实际,重大决策更多尊重群众意愿。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培育人、造就人,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安居乐业、致富奔康。
新建、改造、保护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三种基本形式,而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建设幸福美丽新村,要切实解决好新建、改造与保护的问题,不能一味新建,动辄推倒重来,大拆大建。就现实情况来看,今后我省新村建设应走新建和旧村落改造提升并举的路子,整体把握好“建、改、保”的关系,从不同区域、不同地方实际出发,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实事求是地推进。
推进新村建设,农民群众才是真正的主体,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新村建设的全过程,要切实解决好党政引导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问题。党委政府主要是规划引导、工作指导和给予必要的资金、技术、基础设施等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则需要进一步强化不等不靠、自尊自强的主人翁意识,把奔康致富的劲头调动起来,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和奋斗精神,用自己的勤劳双手改变落后面貌、创造美好生活。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事关我省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科学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主动作为、创新有为,坚定不移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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