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 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举措点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加快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完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机制
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金融帮扶方案,防止银行“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停贷等
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损失,由省财政按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助
《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要求银政企共同努力,“企业加强管理、银行做好服务、政府引导协调”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通知》强调“政府引导协调”中的主动作为。要求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进一步降低企业转贷、续贷成本和风险。
加快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完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机制。对在转型升级中出现资金链紧张等暂时性困难的重点企业,我省将协调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金融帮扶方案,防止银行“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停贷等。同时,各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银政企对接协调机制,按季开展融资对接工作。
用好用活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措施,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损失,由省财政按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助。另外,我省将研究出台金融服务创新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在“新三板”挂牌的,以及列入“创业板行动计划”且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支持我省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加大“险资入川”工作力度,引导更多保险资金投资我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