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
核心要点>>>
★对列入重点引进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实行直购电、天然气直供政策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投资促进“一把手”负责制
为充分发挥投资促进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提出——
我省要求突出重点实施招大引优,提出重点产业引进项目要素保障,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社会资本投资新领域拓展等具体政策措施。同时,《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针对已出台优惠政策的规范执行问题,明确分类处置意见;在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后,对新引进符合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鼓励各地在本级财力自求平衡的前提下,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予以支持。
《通知》要求对符合省重点项目标准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并加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创新型项目,其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省匹配70%、地方匹配30%政策执行,并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原则,开辟“绿色通道”。
同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投资促进“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重点引进项目领导牵头联系促进机制,切实解决项目引进和落地中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