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民开办)是根据1991年,省委五届69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川委办〔1991〕53号),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由省委民族工委主管。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等36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川人发〔2006〕51号)确定省民族经济开发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履行统管四川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统筹监管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等职责。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民族地区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建议意见。
目前,根据四川民族地区两项资金项目“十二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强了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力度,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中,重点实施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小路、小水、小桥、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族地区小流域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新村”(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及民族地区文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并对项目申报进行复核,对项目组织、公示、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2)2015年重点工作
(一)围绕民生,把准投向,抓好“一项计划、六大工程”
一是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解决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为巩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工程。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十条标准要求,重点建设村内道路、供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发展种养殖产业和民居旅游服务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等,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典型和样板。切实注重以新村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明确要求每个新村要有民族团结教育的阵地,要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日常行为习惯有机结合,努力形成村与村、组与组、邻里之间、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团结浓厚氛围。
三是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按照“抓基地、调结构、优品种、培龙头、创品牌、促增收”的思路,重点突出畜牧养殖、蚕桑、酿酒葡萄、核桃、特色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其扩大规模,形成产业带,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进程,切实带动农牧民增加收入。在产业布局上要注重产村相融,使优势产业与民族地区新村建设互动并进。
四是民族地区“四小”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着眼“择重、择难、择急、择优”,进一步调整优化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工程的投入范围和项目布局。2015年要以村为单位进一步整合“四小”项目,通过“四小工程”集中解决能够解决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整体效益和集中连片效益,着力解决好民族地区群众最急需、最直接、最现实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五是民族文化建设推进工程。重点投向民族地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帮扶民族地区基层民族团结宣传文艺骨干团队改善设施设备,通过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基层各族群众文化生活。
六是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设施示范工程。重点扶持三州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好、旅游接待能力较强的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区建设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简易综合功能的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设施。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道路、停车场、露营地、厕所、供水供电等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工程。在三州民族地区开展农林牧业、土特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及水电气、土木、农机、建筑、机械技工、家政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培养一批特色专业人才,从而起到带动农牧民致富的示范作用。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抓好依法依规监管及督导工作
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四小”工程等重点项目交叉检查;进一步强化项目督导意识,细化落实分级督导责任,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下达、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项目监管层级的责任制和追踪问责机制,切实强化党风廉政风险体系的分级岗位责任落实,认真按照《两资项目管理人员十个不准》规范从政行为,做到项目实施有新举措、管理有新方法、工作有新成效,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三)强化目标,注重实绩,抓好绩效考评工作
按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的管理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绩效考评细则》,认真开展两资项目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次年资金分配挂钩;推进两资重点项目专项评审,对项目工程各个环节进行可行性论证、专项核查、绩效考评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综合分析;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管理,有效防止财政项目资金的浪费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腐败,最大限度地提高两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抓好两资项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编制两项资金项目“十三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新变化,妥善应对发展阶段新挑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民开办将把编制“十三五”规划作为各级两资项目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统筹布局“十三五”两资投入的基本方向、重点项目及覆盖区域,确保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地方、最急需的项目及最贫困的群众,使民生改善的效益最大化,为争取中央财政在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对四川民族地区继续并加大支持力度奠定基础。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因素分析法分配资金计划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分配资金计划。
二、部门概况
省民开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民开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87.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3.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7.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64万元,专项支出39.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民开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两项资金项目监管督查、投向调研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省民开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保障省民开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民族经济开发工作特殊需要支出及保障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日常运转的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用房物管费、公务用车维护及运行、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其他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调研、督导、会议、项目绩效宣传工作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2015年公务接待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计划用于计划用于各州市相关部门来我办开展两项资金项目库优化、项目衔接,与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两项资金项目管理衔接工作等有关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正常公务活动及到基层调研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开展项目督查工作用车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民开办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8.82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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