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给贫困地区开小灶 保障扶贫攻坚用地

  • 2015年10月20日 15时3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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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十条措施,给贫困地区“开小灶”,在土地管理、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特殊支持。

      十条措施的核心是什么?精准扶贫又体现在哪些方面?记者日前专访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

      十条措施体现三方面支持

      记者:十条措施制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杨冬生:今年7月,我们确定了责任部门,历经专题研究讨论、起草、调研、厅务会审议等多个环节,并先后赴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及丹巴县、北川县、仪陇县等贫困县调研指导,历时1个多月,形成初稿,8月底,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恰逢其时,精准发力。

      记者:十条措施的核心是什么?

      杨冬生:十条措施条条是干货,核心就是体现了三个层面的支持:第一是政策支持。不论是已有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还是试点中的改革政策,都给贫困地区“开小灶”;第二是项目投资支持,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地勘基金项目、包虫病病区打井找水工程等;第三是工作措施向贫困地区倾斜,特事特办,全力保障扶贫攻坚用地需求。

      记者:十条措施中体现了哪些主要原则?

      杨冬生:首先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把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国土资源政策供给和项目倾斜力度。

      其次,精准扶贫,发展惠民。我们把切实改善民生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要素保障优势,按照“差别化管理、精准化保障”原则,推动国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增强“三农”发展后劲。

      再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十条措施兼顾了贫困地区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求,采取更强有力的特殊举措,加快实施增强“造血”功能的国土资源领域民生工程和项目,不断提升贫困地区资源保障和创新发展能力。

      然后,借力帮扶,自力更生。通过国土资源领域的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贫困群众的自力更生和国家的政策扶持结合起来,激发农村自我发展的活力。

      确保对象和措施等精准

      记者:十条措施的精准扶贫体现在哪些方面?

      杨冬生:首先是适用对象精准。十条措施的适用对象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大连片特困地区的88个县。

      然后是扶贫措施和扶贫项目精准。

      在土地管理方面,对国家级贫困县的片区县,每年专项安排300亩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加大片区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支持力度,将巴山新居、彝家新寨、藏区新居、生态移民搬迁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并优先安排。对片区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其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允许采用“边占边补”方式落实占补平衡任务。

      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大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和因灾损毁耕地复垦资金投入力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后的新增耕地指标,在完成本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前提下,结余部分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流转使用。

      在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对已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复垦利用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建新节余指标可按规定在全省使用。加大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工作。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

      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帮扶贫困地区2018年前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加大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对贫困地区的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给予大力度支持。 (记者 赵若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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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给贫困地区开小灶 保障扶贫攻坚用地

  • 2015年10月20日 15时3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十条措施,给贫困地区“开小灶”,在土地管理、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特殊支持。

      十条措施的核心是什么?精准扶贫又体现在哪些方面?记者日前专访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

      十条措施体现三方面支持

      记者:十条措施制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杨冬生:今年7月,我们确定了责任部门,历经专题研究讨论、起草、调研、厅务会审议等多个环节,并先后赴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及丹巴县、北川县、仪陇县等贫困县调研指导,历时1个多月,形成初稿,8月底,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恰逢其时,精准发力。

      记者:十条措施的核心是什么?

      杨冬生:十条措施条条是干货,核心就是体现了三个层面的支持:第一是政策支持。不论是已有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还是试点中的改革政策,都给贫困地区“开小灶”;第二是项目投资支持,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地勘基金项目、包虫病病区打井找水工程等;第三是工作措施向贫困地区倾斜,特事特办,全力保障扶贫攻坚用地需求。

      记者:十条措施中体现了哪些主要原则?

      杨冬生:首先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把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国土资源政策供给和项目倾斜力度。

      其次,精准扶贫,发展惠民。我们把切实改善民生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要素保障优势,按照“差别化管理、精准化保障”原则,推动国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增强“三农”发展后劲。

      再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十条措施兼顾了贫困地区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求,采取更强有力的特殊举措,加快实施增强“造血”功能的国土资源领域民生工程和项目,不断提升贫困地区资源保障和创新发展能力。

      然后,借力帮扶,自力更生。通过国土资源领域的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贫困群众的自力更生和国家的政策扶持结合起来,激发农村自我发展的活力。

      确保对象和措施等精准

      记者:十条措施的精准扶贫体现在哪些方面?

      杨冬生:首先是适用对象精准。十条措施的适用对象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大连片特困地区的88个县。

      然后是扶贫措施和扶贫项目精准。

      在土地管理方面,对国家级贫困县的片区县,每年专项安排300亩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加大片区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支持力度,将巴山新居、彝家新寨、藏区新居、生态移民搬迁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并优先安排。对片区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其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允许采用“边占边补”方式落实占补平衡任务。

      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大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和因灾损毁耕地复垦资金投入力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后的新增耕地指标,在完成本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前提下,结余部分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流转使用。

      在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对已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复垦利用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建新节余指标可按规定在全省使用。加大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工作。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

      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帮扶贫困地区2018年前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加大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对贫困地区的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给予大力度支持。 (记者 赵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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