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陆续推动林木采伐制度改革 将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 201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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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砍个树子要审批好多次。”1月3日,站在自家树林前,回忆当年办理采伐证的经历,家住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张场村的林农刘玉杰直呼“太煎熬”,那几年,甚至动了退出经营林地的念头。

      2007年6月,我省正式启动集体林权改革,截至去年底,我省累计确权颁证集体林地1.63亿亩,受惠林农5500余万人。然而,由于种种因素限制,林木采伐手续繁琐、额度有限,林农一度面临着林木无法快速变现的尴尬。

      从2009年开始,我省陆续推动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力求在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上“做减法”。几年过去了,改革推进情况如何?林农是否在改革中受益?近日,记者前往多地实地探访。

      A

      林农的烦恼:自家的树不让砍,没啥“搞头”

      2007年8月,集体林权改革的东风吹到思蒙。

      流转了500亩林地的刘玉杰盘算着,按照正常生长速度,再过两年,林地里的桉树就可以采伐了。2009年春季,桉树木材价格大涨,刘玉杰打算趁着好价格,砍伐600棵桉树,卖掉一批收回部分成本,并且“春天砍了,正好立即补栽”。然而,其中繁琐的手续让他苦不堪言。

      刘玉杰回忆,填表申请,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勘查核对树种、数量,超出了一定砍伐量再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当时,一来二去,审批足足花了一两个月。这还不算完,在砍树期间,区镇两级政府主管部门派人在现场监督砍树过程,并进行事后核查。“统一实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等现场监管方式,无论采伐数量多少都要搞采伐方案的设计调查,找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思蒙林业站站长朱宇翔还记得当时的流程,“林业主管部门人手有限,遇到春秋季砍树高峰期,审批等待时间很长,老百姓意见很大。”“这煎熬的感觉简直伴随着从林木审批到砍伐的每个环节。”刘玉杰说,后来算了一笔账,卖木材收入6万元左右,但由于错过了栽种季节,多投入造林成本1.8万元。

      刘玉杰的经历并非个案。一边是林农将木材变现的急切心情,一边是林业主管部门一关又一关的审批,类似的矛盾,在集体林权改革后并不少见,林农面临着如何将木材价值最大化、尽快变现的困扰。

      B

      角色的转变:关口下移,主管部门从“球员”变“裁判”

      “面对基本上没有弹性的制度,我几次都动了退出经营林地的念头。”刘玉杰感慨。

      省林业厅资源处处长朱福华回忆,当时的情况是,林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但林木采伐限额分配制度、审批程序等配套措施没跟上,采伐审批权限划分过细并交叉较多,后续流程复杂,“多数法律法规出台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后,已落后于时代。”

      弊端不断显现。“林农不满意,林业主管部门也不轻松。”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承认,当时错过采伐时机、延误造林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样的情况,必须改变。

      从2009年开始,我省陆续推动林木采伐制度改革,用朱福华的话说,就是“做减法”,简化、减少相关的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让林业主管部门从采伐林木的参与者变成真正的监督者。

      第一刀,砍向了具体采伐过程:集体林木(含个人所有林木)采伐以经营者自主管理为主;全省林木采伐制度不再一刀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实施采伐监督管理办法。同时,放活集体林的经营,将集体林的采伐年龄降低5-10年,没用完的采伐指标可转结使用,非林地上林木由林农自主决定采伐年龄,不再纳入采伐指标管理。

      此后,我省决定,国有和集体竹林(含竹子)暂不实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不包括竹林中的树木),对竹子、竹材暂不纳入凭证运输管理范围。

      随后的几年间,我省又将10余项采伐审批权限、五年期年采伐限额一次性下达到市州和扩权县,各地采伐限额在上年底前将来年指标分解到乡镇;林农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采伐区调查设计,小量采伐免于作业设计等;探索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个人的林木采伐等。

      而改革,还在加码。

      去年7月底,省林业厅决定,经济林、薪炭林、竹林和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主决定经营方式。除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抚育采伐等之外,其余采伐作业设计一律不再审查批复。同时,在部分地区探索林木采伐限额“进村入户”(由乡镇将采伐限额根据各农户需求年底前下达,年后下发采伐许可证)。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启用了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将更加规范高效,此外,今年我省还将探索林农联合采伐、采伐权拍卖等。

      C

      成效的显现:审批时间省八成,每亩林地增收上千元

      经过几年的尝试,效果显而易见。

      眼下,刘玉杰正在办理相关采伐手续,“整个流程走下来不到一周,以前要一两个月。”

      而成效,不仅于此。省林科院生态保护研究所所长周建华介绍,对于商品林而言,有序、合法采伐不仅能够及时更新树种、促进农民增收,更能激发民间及社会力量参与造林。

      事实印证了周建华的说法。

      刘玉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巨桉可以采伐林木380余立方米。按照目前市场价,每立方米巨桉为200元,巨桉生长五六年后可采伐,算下来,平均每亩年产值一万三四,除开种苗、租金、人工及肥料农药等成本,“每年每亩纯收入过万没问题。”对比2009年,每亩至少多挣上千元。

      审批时间短了,采伐自主权扩大了,收入也提高了,正是这样的转变留住了刘玉杰等集体林流转的试水者。

      这段时日,刘玉杰常去林地里转悠,随身带着皮尺,给树子量量尺寸。刘玉杰说,年前,镇林业站已经把400立方米的采伐限额批给他,距离植树季节还早,他有足够的时间选择砍哪些树。他还透露,卖掉这茬木材后,打算再承包一百亩山地种树,“收益高,限制少,我们当然愿意做。”

      村民刘书明也准备好好干一场。四年前种下的竹子已经进入采伐期,眼下相关采伐、运输凭证全部取消,“这就给我很大自主权,啥子时候采,啥子时候卖,都是我说了算。能够按自己的想法做事情,心情都不一样。” (记者 王成栋)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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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陆续推动林木采伐制度改革 将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 201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砍个树子要审批好多次。”1月3日,站在自家树林前,回忆当年办理采伐证的经历,家住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张场村的林农刘玉杰直呼“太煎熬”,那几年,甚至动了退出经营林地的念头。

      2007年6月,我省正式启动集体林权改革,截至去年底,我省累计确权颁证集体林地1.63亿亩,受惠林农5500余万人。然而,由于种种因素限制,林木采伐手续繁琐、额度有限,林农一度面临着林木无法快速变现的尴尬。

      从2009年开始,我省陆续推动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力求在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上“做减法”。几年过去了,改革推进情况如何?林农是否在改革中受益?近日,记者前往多地实地探访。

      A

      林农的烦恼:自家的树不让砍,没啥“搞头”

      2007年8月,集体林权改革的东风吹到思蒙。

      流转了500亩林地的刘玉杰盘算着,按照正常生长速度,再过两年,林地里的桉树就可以采伐了。2009年春季,桉树木材价格大涨,刘玉杰打算趁着好价格,砍伐600棵桉树,卖掉一批收回部分成本,并且“春天砍了,正好立即补栽”。然而,其中繁琐的手续让他苦不堪言。

      刘玉杰回忆,填表申请,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勘查核对树种、数量,超出了一定砍伐量再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当时,一来二去,审批足足花了一两个月。这还不算完,在砍树期间,区镇两级政府主管部门派人在现场监督砍树过程,并进行事后核查。“统一实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等现场监管方式,无论采伐数量多少都要搞采伐方案的设计调查,找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思蒙林业站站长朱宇翔还记得当时的流程,“林业主管部门人手有限,遇到春秋季砍树高峰期,审批等待时间很长,老百姓意见很大。”“这煎熬的感觉简直伴随着从林木审批到砍伐的每个环节。”刘玉杰说,后来算了一笔账,卖木材收入6万元左右,但由于错过了栽种季节,多投入造林成本1.8万元。

      刘玉杰的经历并非个案。一边是林农将木材变现的急切心情,一边是林业主管部门一关又一关的审批,类似的矛盾,在集体林权改革后并不少见,林农面临着如何将木材价值最大化、尽快变现的困扰。

      B

      角色的转变:关口下移,主管部门从“球员”变“裁判”

      “面对基本上没有弹性的制度,我几次都动了退出经营林地的念头。”刘玉杰感慨。

      省林业厅资源处处长朱福华回忆,当时的情况是,林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但林木采伐限额分配制度、审批程序等配套措施没跟上,采伐审批权限划分过细并交叉较多,后续流程复杂,“多数法律法规出台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后,已落后于时代。”

      弊端不断显现。“林农不满意,林业主管部门也不轻松。”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承认,当时错过采伐时机、延误造林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样的情况,必须改变。

      从2009年开始,我省陆续推动林木采伐制度改革,用朱福华的话说,就是“做减法”,简化、减少相关的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让林业主管部门从采伐林木的参与者变成真正的监督者。

      第一刀,砍向了具体采伐过程:集体林木(含个人所有林木)采伐以经营者自主管理为主;全省林木采伐制度不再一刀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实施采伐监督管理办法。同时,放活集体林的经营,将集体林的采伐年龄降低5-10年,没用完的采伐指标可转结使用,非林地上林木由林农自主决定采伐年龄,不再纳入采伐指标管理。

      此后,我省决定,国有和集体竹林(含竹子)暂不实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不包括竹林中的树木),对竹子、竹材暂不纳入凭证运输管理范围。

      随后的几年间,我省又将10余项采伐审批权限、五年期年采伐限额一次性下达到市州和扩权县,各地采伐限额在上年底前将来年指标分解到乡镇;林农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采伐区调查设计,小量采伐免于作业设计等;探索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个人的林木采伐等。

      而改革,还在加码。

      去年7月底,省林业厅决定,经济林、薪炭林、竹林和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主决定经营方式。除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抚育采伐等之外,其余采伐作业设计一律不再审查批复。同时,在部分地区探索林木采伐限额“进村入户”(由乡镇将采伐限额根据各农户需求年底前下达,年后下发采伐许可证)。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启用了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将更加规范高效,此外,今年我省还将探索林农联合采伐、采伐权拍卖等。

      C

      成效的显现:审批时间省八成,每亩林地增收上千元

      经过几年的尝试,效果显而易见。

      眼下,刘玉杰正在办理相关采伐手续,“整个流程走下来不到一周,以前要一两个月。”

      而成效,不仅于此。省林科院生态保护研究所所长周建华介绍,对于商品林而言,有序、合法采伐不仅能够及时更新树种、促进农民增收,更能激发民间及社会力量参与造林。

      事实印证了周建华的说法。

      刘玉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巨桉可以采伐林木380余立方米。按照目前市场价,每立方米巨桉为200元,巨桉生长五六年后可采伐,算下来,平均每亩年产值一万三四,除开种苗、租金、人工及肥料农药等成本,“每年每亩纯收入过万没问题。”对比2009年,每亩至少多挣上千元。

      审批时间短了,采伐自主权扩大了,收入也提高了,正是这样的转变留住了刘玉杰等集体林流转的试水者。

      这段时日,刘玉杰常去林地里转悠,随身带着皮尺,给树子量量尺寸。刘玉杰说,年前,镇林业站已经把400立方米的采伐限额批给他,距离植树季节还早,他有足够的时间选择砍哪些树。他还透露,卖掉这茬木材后,打算再承包一百亩山地种树,“收益高,限制少,我们当然愿意做。”

      村民刘书明也准备好好干一场。四年前种下的竹子已经进入采伐期,眼下相关采伐、运输凭证全部取消,“这就给我很大自主权,啥子时候采,啥子时候卖,都是我说了算。能够按自己的想法做事情,心情都不一样。” (记者 王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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