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我省开放型经济体制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完善吸引投资体制机制。目前,外资企业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省招商引资还存在产业化项目和大项目较少、项目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的要素配套保障不足、外资在川设立企业审批程序繁琐、税收通关等政策激励不够等问题。随着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供给趋紧,企业成本快速上升,我省吸引外资的综合竞争优势正在削弱,我省开放型经济在中西部地区的领先地位面临严峻挑战。针对上述问题,省委《决定》提出,要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外资管理模式和承接重大产业转移方式,推进由招企业向招产业转变,由产业招商向供应链、核心价值链招商转变,放宽外商投资准入等改革措施,将吸引更多的境外资金到四川落地。省委《决定》还提出要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搭建“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为民惠民促销活动”、“海外华商四川行”等活动平台,切实发挥市场带动生产、流通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促进开放合作发展。近年来我省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已扩大到216个,外国来川设立领事机构10个,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内陆开放型经济走廊已具雏形。国家提出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建设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要发展战略,为我省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广度、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重大机遇。省委《决定》从我省实际出发,顺应发展大势,作出了建设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的重大部署。就是要进一步促进我省参与国内区域合作,加强川渝合作、泛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等国内经济区合作以及以服务业为重点的台港澳合作;进一步扩展东向开放,巩固扩大美、日、韩等重要出口市场,深化投资合作;进一步加强西向开放,扩大与欧洲发达经济体及中亚、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及高新技术合作;进一步拓展南向开放通道,深化与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东盟新四国”合作,拓展与泰国、新加坡、印尼、印度等国合作的深度广度,加快融入中国—东盟自贸区。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推进开放载体建设。省委《决定》提出,支持成都创造条件争取设立西部内陆自贸区,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重大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提升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举措。从全国形势看,中央已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深圳、重庆、厦门、舟山、苏州等地都在积极规划、申请设立自贸区,竞争态势日趋激烈。从自贸区功能看,争创内陆自贸区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来川投资、建厂和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促进产业、资金、人才等资源的集聚,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开放与发展,有利于拓展我省开放深度和广度,巩固和扩大在西部的开放优势。从客观条件看,成都是我省对外开放的主阵地和先行区,处于西部交通枢纽中心位置以及两大经济带腹地交汇处,以航空、铁路、高速公路为主体的综合交通网络日益完善,进出川通道四通八达,双流机场已开通到北美、欧盟、日韩等发达地区的国际客货直飞航线,有助于吸引境外企业入川。目前,成都创设自贸区的机遇和条件较好,抓住了这个难得机遇,我们就可以在投资体制、管理体制、自由贸易、资源开发、科技孕育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努力使我省对外开放始终走在中西部前列。 (李治蓉 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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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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