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28万元,比2013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院严格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了因公出国(境)的次数和人数,所以减少了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外办安排的201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3次,出国(境)8人。出国(境)团组包括俄罗斯交流团,就民事再审制度及立案工作开展司法交流;美国培训团,就法官队伍职业化、法官教育培训、法官职业管理制度以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专题进行培训。旨在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经验,进一步促进全省法院系统审判法官的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全省法院系统审判司法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48.1万,较2013年预算下降51.90%。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院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所以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审判业务工作和全国全省法院业务交流、涉外法律交流和社会各界有关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预算安排683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19.27%。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院严格厉行节约机制,尽量不买新车,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的管理,所以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安排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18万元。其中:拟新购轿车1辆,安排经费18万元。加上新购车辆,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1辆,其中:轿车89辆,越野车19辆,多功能乘用车41辆,摩托车2辆。
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用于15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