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4〕8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设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川人社发[2011]4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533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各地(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和公示,决定认定“何波(数控铣工)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第二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现予以公布。
1、四川省何波(数控铣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2、四川省邬学强(蜀绣)技能大师工作室
3、四川省孔建伟(焊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4、四川省岳彩东(高炉炉前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5、四川省陈杰(机修钳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6、四川省陈曙光(金属热处理)技能大师工作室
7、四川省李勇(装配钳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8、四川省李家民(酿酒)技能大师工作室
9、四川省熊建君(物理性能检验)技能大师工作室
10、四川省刘存财(蜀绘)技能大师工作室
11、四川省彭辉(铣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12、四川省张太林(汽轮机设备安装)技能大师工作室
13、四川省李兴瑜(维修电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14、四川省张跃华(茶叶加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15、四川省张志发(冷作钣金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16、四川省钟俊林(焊工)技能大师工作室
17、四川省四龙降泽(藏式药泥面具)技能大师工作室
18、四川省黄飞(核反应堆运行与维修)技能大师工作室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