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李崇禧四川省政协主席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李崇禧省政协主席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4年1月15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6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鉴于李崇禧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经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确认,免去李崇禧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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