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监察厅有关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现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如下,请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1、要坚决刹住奢侈浪费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2、校内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公款吃喝送礼等行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3、校内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正风肃纪、反对“四风”,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