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工作规范

  • 2013年09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 【字体:
  •   一、服务对象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以下统称考核鉴定机构)

      二、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职业教育法》

      (三)《工人考核条例》 (劳动部令第1号)

      (四)《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劳部发[1993]134号)

      (五)《四川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办法》(劳部发[1993]1号)

      (六)《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川劳发{1994}5号)

      三、办理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考核鉴定机构依据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填报《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资格审查表》,并附考生有关培训合格证书、原有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方予组织鉴定考核。

      (二)试卷配发

      考核鉴定机构按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题库部领取配发的试卷,并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三)鉴定实施

      考核鉴定机构依据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职业(工种)人数,规范设置知识理论考场与操作技能考场,按规定配备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并作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随机巡考、督考。

      (四)成绩上报

      考核鉴定机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登分、成绩汇总上报工作。评卷和考评人员须在试卷上签字。(五)证书办理

      1、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机构如实填写《四川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审批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表》,提供高级以上鉴定试卷、鉴定合格人员数据(可通过网络上传、发送电子邮件或上报软盘),方可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出国人员填写《四川省出国人员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国护照(原件、复印件)、境外就业邀请函(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原证书核发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近期两寸证件照一张,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换发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报人填写《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核实后,方可补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承办责任

      承办人和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按照《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办机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责任人:徐潮水 刘庆雨 刘伶聪

      承办人:张 敏 黄 华 何茂雄 何永红 魏忠孝等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工作规范

  • 2013年09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   一、服务对象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以下统称考核鉴定机构)

      二、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职业教育法》

      (三)《工人考核条例》 (劳动部令第1号)

      (四)《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劳部发[1993]134号)

      (五)《四川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办法》(劳部发[1993]1号)

      (六)《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川劳发{1994}5号)

      三、办理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考核鉴定机构依据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填报《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资格审查表》,并附考生有关培训合格证书、原有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方予组织鉴定考核。

      (二)试卷配发

      考核鉴定机构按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题库部领取配发的试卷,并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三)鉴定实施

      考核鉴定机构依据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职业(工种)人数,规范设置知识理论考场与操作技能考场,按规定配备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并作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随机巡考、督考。

      (四)成绩上报

      考核鉴定机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登分、成绩汇总上报工作。评卷和考评人员须在试卷上签字。(五)证书办理

      1、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机构如实填写《四川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审批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表》,提供高级以上鉴定试卷、鉴定合格人员数据(可通过网络上传、发送电子邮件或上报软盘),方可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出国人员填写《四川省出国人员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国护照(原件、复印件)、境外就业邀请函(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原证书核发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近期两寸证件照一张,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换发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报人填写《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核实后,方可补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承办责任

      承办人和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按照《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办机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责任人:徐潮水 刘庆雨 刘伶聪

      承办人:张 敏 黄 华 何茂雄 何永红 魏忠孝等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