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成都交警出动400警力 全城范围夜查酒驾

  • 2013年09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公安交警网
  • 【字体:
  •   原标题:成都交警出动400警力全城范围夜查酒驾

      酒驾没有“理由” 76名司机被查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管许多驾驶员都明白这个道理,却总有人无法做到,“理由”不尽相同。前晚至昨日凌晨,成都交警出动400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门针对酒驾的整治行动。据统计,行动中共查处饮酒驾驶74起,醉酒驾驶2起。

      车辆通过年审喝酒庆祝

      “酒兄弟”双双被挡下

      昨日凌晨0点02分,一辆牌照为川A09Y××的海马轿车和一辆牌照为川AZ07××的大众轿车一前一后在三环路王贾跨线桥桥下被民警挡下,民警在要求两名驾驶员向手套上呼气时都闻到了酒气。随后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海马轿车的驾驶员郑师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8.6毫克,大众轿车的驾驶员张师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8.3毫克。而就在张师傅做完酒精测试并在检测单上签字后,站在一旁的郑师傅突然嘿嘿笑出了声,“你是30多啊,我比你还高点,我40多。”

      在记者的询问下,郑师傅告诉记者,原来他和后车的驾驶员张师傅是朋友,昨日他的海马轿车通过年审,二人晚饭时就一人喝了一瓶啤酒以示庆祝。“ 6点过吃饭的时候喝的,喝完了我们还特意休息了好一会儿,想等酒劲过去。休息了几个小时,觉得差不多了,我们才开车准备回家。”而因为两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了饮酒驾驶的标准,郑师傅和张师傅都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吊销驾照半年的处罚。“看来到时候我们还要一起去重新学习哦!”听到处罚结果后,郑师傅开玩笑地表示。

      记者快评>>>

      朋友感情好喝一杯没问题,喝了酒还一前一后开车回家却是大问题。面对处罚能开开玩笑,是因为还未感受到酒驾的可怕,莫要等到真的出事才知后悔。

      司机被挡下朋友却把车开走

      原来号牌有蹊跷

      就在挡下“酒兄弟”的同时,民警还在桥下挡下一辆牌照为川A9AU××的红色荣威轿车,年轻驾驶员下车后身上略带酒气,车上还搭载着其他几名男子。面对民警的检查,男子称自己既没带驾驶证也没带身份证。民警随后将荣威车开至路边,并暂时保管了车辆钥匙。经检测,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9毫克,未达到饮酒驾驶标准。但由于其未随身携带驾照和身份证件,民警要求该男子在警车上等候。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一旁的围观群众突然大喊“荣威车前后号牌都不在了!”而就在民警和记者望向荣威车时,车辆突然在发出一声轰鸣后急速向前冲去,并很快消失。

      当事车辆逃逸,当事司机告诉民警,车上有一把备用钥匙,可能是朋友用备用钥匙把车开走了。事出蹊跷,民警利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对荣威车的号牌进行了查询,在依次输入数字和字母后,警务通上出现的车辆登记照片却是一辆灰色的长安面包车。“我的车牌是川A9AJ××,不是U。”经过多次询问,警车上的荣威车司机终于开了口,但在记者询问其是否对车牌动了手脚,为不被发现所以才让朋友开走时,男子低下头不再说话。

      截至记者凌晨2点30分离开现场,荣威轿车仍未现身。民警表示,涉案人员都将被一同带回交警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昨日,记者从交警二分局了解到,民警将对车辆以及驾驶员是否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记者快评>>>

      当事人还在警车上,“义气”朋友为躲避检查竟私自将车开离现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味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做过的错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

      生意应酬多喝几杯

      年轻生意人将被刑拘

      前晚11时55分,交警一分局民警在望江公园南门设卡检查时,挡下一辆牌照为川A8EH××的黑色轿车,驾驶员胡某的现场酒精测试浓度超过醉驾标准。经过血检,胡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9毫克,确属醉酒驾驶,而他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今年26岁的胡某在成都经营一家公司,事发当晚,胡某生意上的朋友从外地来成都,晚饭后,胡某与妻子肖女士带朋友去酒吧喝酒,胡某一人喝了3瓶啤酒。两小时后,胡某和妻子准备开车回家。“我劝他请代驾,但他说离家又不远,这么晚了应该没事,我就没多说什么了……”肖女士告诉记者,在看到交警的那一刻,她很后悔没有多坚持一下。

      目前,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胡某不仅将被依法刑事拘留,他刚刚起步的公司也会因此遭受巨大影响,甚至完全无法运作。

      记者快评>>>

      为应酬席间贪杯酒,抱侥幸酒后继续驾车回家,最终因醉驾不仅生意没了着落,自己还将面临刑拘处罚。世上没有后悔药,酒后驾车使不得!

      本报记者李旻摄影杨永赤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成都交警出动400警力 全城范围夜查酒驾

  • 2013年09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公安交警网
  •   原标题:成都交警出动400警力全城范围夜查酒驾

      酒驾没有“理由” 76名司机被查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管许多驾驶员都明白这个道理,却总有人无法做到,“理由”不尽相同。前晚至昨日凌晨,成都交警出动400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门针对酒驾的整治行动。据统计,行动中共查处饮酒驾驶74起,醉酒驾驶2起。

      车辆通过年审喝酒庆祝

      “酒兄弟”双双被挡下

      昨日凌晨0点02分,一辆牌照为川A09Y××的海马轿车和一辆牌照为川AZ07××的大众轿车一前一后在三环路王贾跨线桥桥下被民警挡下,民警在要求两名驾驶员向手套上呼气时都闻到了酒气。随后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海马轿车的驾驶员郑师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8.6毫克,大众轿车的驾驶员张师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8.3毫克。而就在张师傅做完酒精测试并在检测单上签字后,站在一旁的郑师傅突然嘿嘿笑出了声,“你是30多啊,我比你还高点,我40多。”

      在记者的询问下,郑师傅告诉记者,原来他和后车的驾驶员张师傅是朋友,昨日他的海马轿车通过年审,二人晚饭时就一人喝了一瓶啤酒以示庆祝。“ 6点过吃饭的时候喝的,喝完了我们还特意休息了好一会儿,想等酒劲过去。休息了几个小时,觉得差不多了,我们才开车准备回家。”而因为两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了饮酒驾驶的标准,郑师傅和张师傅都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吊销驾照半年的处罚。“看来到时候我们还要一起去重新学习哦!”听到处罚结果后,郑师傅开玩笑地表示。

      记者快评>>>

      朋友感情好喝一杯没问题,喝了酒还一前一后开车回家却是大问题。面对处罚能开开玩笑,是因为还未感受到酒驾的可怕,莫要等到真的出事才知后悔。

      司机被挡下朋友却把车开走

      原来号牌有蹊跷

      就在挡下“酒兄弟”的同时,民警还在桥下挡下一辆牌照为川A9AU××的红色荣威轿车,年轻驾驶员下车后身上略带酒气,车上还搭载着其他几名男子。面对民警的检查,男子称自己既没带驾驶证也没带身份证。民警随后将荣威车开至路边,并暂时保管了车辆钥匙。经检测,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9毫克,未达到饮酒驾驶标准。但由于其未随身携带驾照和身份证件,民警要求该男子在警车上等候。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一旁的围观群众突然大喊“荣威车前后号牌都不在了!”而就在民警和记者望向荣威车时,车辆突然在发出一声轰鸣后急速向前冲去,并很快消失。

      当事车辆逃逸,当事司机告诉民警,车上有一把备用钥匙,可能是朋友用备用钥匙把车开走了。事出蹊跷,民警利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对荣威车的号牌进行了查询,在依次输入数字和字母后,警务通上出现的车辆登记照片却是一辆灰色的长安面包车。“我的车牌是川A9AJ××,不是U。”经过多次询问,警车上的荣威车司机终于开了口,但在记者询问其是否对车牌动了手脚,为不被发现所以才让朋友开走时,男子低下头不再说话。

      截至记者凌晨2点30分离开现场,荣威轿车仍未现身。民警表示,涉案人员都将被一同带回交警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昨日,记者从交警二分局了解到,民警将对车辆以及驾驶员是否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记者快评>>>

      当事人还在警车上,“义气”朋友为躲避检查竟私自将车开离现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味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做过的错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

      生意应酬多喝几杯

      年轻生意人将被刑拘

      前晚11时55分,交警一分局民警在望江公园南门设卡检查时,挡下一辆牌照为川A8EH××的黑色轿车,驾驶员胡某的现场酒精测试浓度超过醉驾标准。经过血检,胡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9毫克,确属醉酒驾驶,而他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今年26岁的胡某在成都经营一家公司,事发当晚,胡某生意上的朋友从外地来成都,晚饭后,胡某与妻子肖女士带朋友去酒吧喝酒,胡某一人喝了3瓶啤酒。两小时后,胡某和妻子准备开车回家。“我劝他请代驾,但他说离家又不远,这么晚了应该没事,我就没多说什么了……”肖女士告诉记者,在看到交警的那一刻,她很后悔没有多坚持一下。

      目前,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胡某不仅将被依法刑事拘留,他刚刚起步的公司也会因此遭受巨大影响,甚至完全无法运作。

      记者快评>>>

      为应酬席间贪杯酒,抱侥幸酒后继续驾车回家,最终因醉驾不仅生意没了着落,自己还将面临刑拘处罚。世上没有后悔药,酒后驾车使不得!

      本报记者李旻摄影杨永赤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