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与2012年预算持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外办安排的201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3次,出国(境)10人。出国(境)团组包括民商事法律培训团、欧美法律考察团和台湾学习交流团,旨在借鉴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审判管理和司法保障方面的有益经验,进一步促进全省法院系统涉外审判法官的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全省法院系统涉外审判司法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预算安排100万,较2012年预算下降1.96%。
201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审判业务工作和全国全省法院业务交流、涉外法律交流和社会各界有关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预算安排846万元,均用于一线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较2012年预算增长30.15%。主要原因是新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导致法院二审开庭率大幅上升,异地开庭数量急剧增加,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支出增加。
201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60万元,与2012年预算持平。拟新购公务用车8辆。其中:购置轿车7辆,安排经费120万元;购置制式囚车1辆,安排经费26万元;其余14万元用于缴纳车辆购置税及安装警灯警报器。主要用于保障省院案件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需要。
201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6万元。用于14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