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和电输出去 税收能否留下来
作为“西气东送”的起点,达州是中国三大气田之一。“资源开发对达州群众的回馈有限。”包惠说,中央实行资源税改革后,对天然气资源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源输出地财政支出压力,由于资源税率目前仅为5%,导致收益总量较小,无法弥补资源开发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移民后期扶持等成本性支出,“建议中央提高四川资源税征收比率,按10%执行。”“从达州输出气,销售后税收却转移到了武汉。”包惠接着说,由于中石油川气东送销售营业部在武汉注册,销售环节产生的税收就转移到了资源输入地。
天然气开发不是个案。四川大多数资源富集地属于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从事资源销售的公司未在资源输出地注册,致使出现税收向输入地转移的不公平现象。
这引发全国人大代表、凉山州州长罗凉清的强烈共鸣。“凉山第一大资源是水电资源,占到了四川省的50%以上。”凉山州从水电开发中只得到了施工期间施工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土地占用费、林地补偿费,“同样因销售公司注册地不在凉山,建成后也是有税源点而无税收。”他建议,国家在资源开发时对资源输出地予以倾斜。
包惠也建议由中央协调解决“川气东送”销售环节的税收及附加分享事宜,在分成比例上充分考虑资源输出地的后续成本和共享程度。据介绍,2012年达州与武汉成功签订管道运输税收分成协议,双方按照5:5的比例分享管道运输营业税及其附加。(记者 张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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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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