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本证书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4号字。
本证书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证书中栏目。
2、编号:指组织鉴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按年度组织鉴定的顺序编号。(如国家科委1994年组织鉴定项目编号为国科[1994]号)。
3、成果名称:申请鉴定时组织鉴定单位审查同意使用的成果名称。
4、成果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同时完成时,按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顺序排列(与《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中成果完成单位排列一致)。
5、组织鉴定单位:组织此项成果鉴定的单位。
6、鉴定形式:指该项成果鉴定所采用的鉴定形式,即检测鉴定、函审鉴定或会议鉴定。
7、鉴定日期:指该项成果通过专家鉴定的日期。
8、鉴定批准日期:组织鉴定单位签署意见的日期。
9、技术简要说明和主要性能指标: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计划外的应说明是横向或自选项目。
(2)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3)性能指标(写明合同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5)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6)作用意义(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0、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目录:指按规定由申请鉴定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1、测试报告:指采用会议鉴定形式时,根据需要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12、鉴定意见:会议鉴定是鉴定委员会形成的鉴定意见;函审鉴定是函审专家组正副组长根据函审专家函审意见汇总形成的意见;检测鉴定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论”(含必要时聘请3至5名专家提出的综合评价意见)。
13、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填写内容与《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相同。
14、鉴定专家名单:采用会议鉴定时,由参加鉴定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根据函审专家填写的《科技成果函审表》中有关内容填写;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专家在《检测鉴定检测报告》中的“专家评价意见”填写。
15、主持鉴定单位意见:由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具体主持该项成果鉴定工作的单位填写,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6、组织鉴定单位意见:由负责该项成果鉴定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和经授权的组织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
17、科技成果登记表:本表仅使用于以鉴定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
(1)登记号(封面):指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根据省、部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的条件,确认该项成果满足登记条件后,按年度登记成果的顺序编号,由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填写。
(2)批准日期(封面):指批准该项成果登记的日期,由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填写。
(3)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科技成果的全称,并且要与封面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研究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5)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项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并以评价完成日为准。
(6)第一完成单位:是指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第一承担单位,应与封面的第一单位相同。
(7)隶属省部:指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机构名称与代码”填写。
(8)所在地区: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代码”填写。
(9)单位属性: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10)联系人:是指该项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11)通信地址: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2)组织鉴定单位名称:是指对该成果组织鉴定的单位,组织鉴定单位如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名称之间用“、“分开,如果超过20个汉字可用通用的简称。
(13)成果有无密级:是指该项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确定其是否有密级。并在括号内选填0或1即可。
(14)密级:是指该项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而确定密级。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5)成果水平:是指该项成果达到的整体技术水平,以评价结论为准,并在括号内选填1、2、3、4、即可。
(16)任务来源:是指该项目隶属于哪个计划,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7)成果应用行业:是指该项成果应用的行业。请在括号内选填与应用行业相对应的一个两位数即可。
(18)应用情况:是指该项成果是否已应用,已应用的在括号内填入数字1、未应用的请根据具体情况在括号内选填A、B、C、D、E即可。
(19)转让范围: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20)科研投资:是指该项成果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投资金额,分为国家投资,地方、部门投资,以及其他单位投资三项。
(21)应用投资:是指为应用该项成果投入的资金,分为国家投资,地方和部门投资,以及其他单位投资三项。已应用的该项成果需填写本栏目。
(22)本年度经济效益:已应用的该项成果需填写本栏目,并只计算本年度的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和其中创收外汇的情况。
18、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证书所有栏目审查无误后,方可加盖“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鉴定证书生效。
附件下载: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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