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病人病历复印需知
1.病历科地址:信息楼四楼(第二住院大楼与第三住院大楼之间);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为避免您为复印病历来回往返,我院开展病历复印预约邮寄服务。已办理出院手续的病人均可在病案科窗口进行病历预约复印登记,完成资料审核、留下快递送达地址及缴纳相关费用以后,病案科会在45个工作日之内将您所需的病历复印资料通过邮局EMS送达。
3.您还可以在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再到病历复印窗口现场复印病历。
复印病案应具备的相关手续
病人年龄 |
复印人员 |
出院情况 |
所需手续 |
成年 |
病人本人 |
非死亡 |
病人身份证、出院证明书 |
成年 |
非病人本人 |
非死亡 |
病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出院证明书 |
成年 |
病人直系亲属 |
死亡 |
病人及直系亲属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出院证明书 |
成年 |
非病人
直系亲属 |
死亡 |
病人及直系亲属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受托人身份证、直系亲属的委托书、出院证明书 |
未成年 |
病人监护人 |
|
病人及监护人的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监护人身份证、出院证明书 |
未成年 |
非病人监护人 |
|
病人及监护人的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受托人的身份证、监护人的委托书、出院证明书 |
温馨提示:
1.为保证病人的隐私权,到现场的病人或受托人均应出具身份证,以便身份核实。
2.以上手续均未囊括公、检、法及保险公司等调取病人病案时的要求。
3.如果病人与直系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未在一起,请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两者间关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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