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诉讼该像门诊和住院一样分开
着眼法制:片面追求调解率不妥
“不能片面追求调解率!”省人大代表、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才伟认为,调解可增进社会互让,但过度调解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可能丧失司法公平正义。“有时调解是在损害一方利益的情况下完成的。为了完成调解,强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不得不让一些给弱势群体。”
省人大代表、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封玮有亲身感受。一次是一位残疾人将多次抵押的“标的”,卖给他们公司,已构成诈骗行为。“不过这个人到法院表示自己生活困难,经过大调解,我们不得不把执行标的降低30%。另一次是我们提出的调解条件对方不同意,拖了好久。”
“法律的威严在哪?为什么总是不启动法律程序?”封玮建议,应当区分施行调解和诉讼的启动时间。“就像医院那样,门诊和住院分开。在法院,前期可以调解,到立案环节就应当启动诉讼程序。”
着眼生活:情与法冲突时需要调解
“调解多好啊,就不用请律师了。”省人大代表、四川欧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晓玲直白的话,惹来会场里一片笑声。
刘才伟听到此,将面前的话筒打开,立即做了解释工作。在欧阳晓玲的发言中,他一共3次补充发言。
欧阳晓玲坦承自己并不懂太多法律专业知识,是靠一步步打拼逐渐有了目前的事业。“其实生活中有些是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的事,这样的事通过调解解决怎么不行呢?如果任何事都只是追求合法这一点,反而会让人和人之间或者单位和单位之间造成对立情绪,又怎么说和谐呢?”欧阳晓玲表示。
一起参会的几位代表纷纷感叹:“其实几位代表都说得挺对。前者着眼于法制,后者着眼于现实。” (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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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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