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目标
2.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60万亩,新增耕地1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粮)田80万亩。
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牧草良种补贴860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45.2万户。
4.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40个,综合治理河道495公里。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工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处理设施80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0个;实施城市(含县城)风貌塑造100个、乡镇风貌塑造200个、村庄风貌塑造250个;开展17个农村环境连片示范区整治工作。
6.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10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实施58个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及监测项目。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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