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法律援助办实事 惠民利民见真情

  • 2012年02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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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紧紧围绕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警民亲”活动、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求,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用‘法律援助’帮忙拿到的工资,给小娃娃买新衣服,置办年货。这个年过得安逸!”春节后,邻水县石滓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唐胜文来到该乡朱家寨村回访时,受援人李大爷拉住他的手说,脸上洋溢着喜悦。

      倾力为李大爷这样的老人免费维权,只是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一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紧紧围绕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警民亲”活动、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求,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去年全年,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747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372813件,共服务受援人群44196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6.27%。40个接待受理大厅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任务100%。

      [便民新突破]

      基本实现“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2011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五里墩东街居民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妻林某顿时面临困境:既无工作单位,又无经济来源,女儿又正在上初中,75岁的婆婆也需要照顾。2011年5月,彷徨无助的林某试着走进社区法律工作室。

      时值金牛区司法局启动“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群众在社区就可向法律援助志愿者咨询,并完成受援资格初审。由此,林某成为该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第一个受援者。

      在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宋雯婷帮助下,2011年9月5日,金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及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27万余元。拿到判决后,林某一腔焦虑化作万分感动:“最初只想咨询一下如何起诉,没想到交通事故也能得到法律援助,谢谢好律师,感谢好制度!”

      “目前,‘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覆盖全部城镇居民和绝大部分农村居民。”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说。

      据统计,去年全省新增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700个,使这一类站点达到4001个,覆盖了全省85%乡镇(街道)。省司法厅还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推行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成法律援助的接待站、受理点和宣传窗口,全省法律援助接待点又增加2133个。

      [服务新提升]

      重点群体便民举措常态化

      2011年6月,刘群英等211名农民工被招聘到眉山某鞋业公司务工。工作两个月未领一分钱。到9月份,老板薛某甚至突然失踪,公司资产也不足支付民工工资。

      纠纷发生后,民工们多方维权无果。直到今年1月,他们找到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令这批民工没想到是,中心受理申请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龙建才专门帮忙讨薪。

      一个个电话,一条条短信,一次次传真……历经数月讨薪,在龙建才的帮助下,民工们看到曙光:案件分两批进入诉讼、仲裁程序,并成功拿到工资待遇确权的法律文书。过年前,他们终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资40.9万元。

      去年,全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等重点受援群体的法律援助,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快速办理,并与相关部门联手,在外出农民工主要聚集地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联系站(点),实现农民工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常态化。

      此外,全省还通过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援助试点,为重点受援群体提供更多服务平台。截至去年底,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528件,受援人达15976人。办理妇女儿童案件13677件,受援人达17205人;残疾人案件3102件,受援人达3518人。

      [法援新变化]

      受援人和外来企业均满意

      2011年8月11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在广安区一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楼上摔落下来,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方要求建筑公司赔偿。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又不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解决陷入僵局。

      一方是困难群体,一方是外来企业,根据省司法厅部署,这两大群体均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两难困境摆在面前。

      了解情况后,广安区司法局立即启动外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指派调解经验十分丰富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郭太平主持调解,一方面为外来企业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请你们一定要冷静,我也是农民出身,农村的生活艰辛我体会很深。我也是懂感情的人,深知失去亲人内心的悲痛……”郭太平对死者家属进行开导谈心,耐心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不偏不倚,严格依法办事。

      郭太平的真诚得到死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随后,建筑公司也同意郭太平提出的调解意见。事故发生两天后,双方就达成协议:由福建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广安市某建筑劳务公司共同赔偿当事人杨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死者亲属抚恤金、困难补助金等各项费用。

      这起既为困难群体维权,又为外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的典型案件,体现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变化。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下,全省法律援助系统创新载体,主动与司法行政其他资源进行整合,先后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进工地等公益活动,逐渐形成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组合效应。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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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办实事 惠民利民见真情

  • 2012年02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一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紧紧围绕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警民亲”活动、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求,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用‘法律援助’帮忙拿到的工资,给小娃娃买新衣服,置办年货。这个年过得安逸!”春节后,邻水县石滓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唐胜文来到该乡朱家寨村回访时,受援人李大爷拉住他的手说,脸上洋溢着喜悦。

      倾力为李大爷这样的老人免费维权,只是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一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紧紧围绕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警民亲”活动、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求,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去年全年,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747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372813件,共服务受援人群44196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6.27%。40个接待受理大厅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任务100%。

      [便民新突破]

      基本实现“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2011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五里墩东街居民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妻林某顿时面临困境:既无工作单位,又无经济来源,女儿又正在上初中,75岁的婆婆也需要照顾。2011年5月,彷徨无助的林某试着走进社区法律工作室。

      时值金牛区司法局启动“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群众在社区就可向法律援助志愿者咨询,并完成受援资格初审。由此,林某成为该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第一个受援者。

      在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宋雯婷帮助下,2011年9月5日,金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及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27万余元。拿到判决后,林某一腔焦虑化作万分感动:“最初只想咨询一下如何起诉,没想到交通事故也能得到法律援助,谢谢好律师,感谢好制度!”

      “目前,‘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覆盖全部城镇居民和绝大部分农村居民。”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说。

      据统计,去年全省新增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700个,使这一类站点达到4001个,覆盖了全省85%乡镇(街道)。省司法厅还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推行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成法律援助的接待站、受理点和宣传窗口,全省法律援助接待点又增加2133个。

      [服务新提升]

      重点群体便民举措常态化

      2011年6月,刘群英等211名农民工被招聘到眉山某鞋业公司务工。工作两个月未领一分钱。到9月份,老板薛某甚至突然失踪,公司资产也不足支付民工工资。

      纠纷发生后,民工们多方维权无果。直到今年1月,他们找到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令这批民工没想到是,中心受理申请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龙建才专门帮忙讨薪。

      一个个电话,一条条短信,一次次传真……历经数月讨薪,在龙建才的帮助下,民工们看到曙光:案件分两批进入诉讼、仲裁程序,并成功拿到工资待遇确权的法律文书。过年前,他们终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资40.9万元。

      去年,全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等重点受援群体的法律援助,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快速办理,并与相关部门联手,在外出农民工主要聚集地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联系站(点),实现农民工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常态化。

      此外,全省还通过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援助试点,为重点受援群体提供更多服务平台。截至去年底,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528件,受援人达15976人。办理妇女儿童案件13677件,受援人达17205人;残疾人案件3102件,受援人达3518人。

      [法援新变化]

      受援人和外来企业均满意

      2011年8月11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在广安区一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楼上摔落下来,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方要求建筑公司赔偿。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又不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解决陷入僵局。

      一方是困难群体,一方是外来企业,根据省司法厅部署,这两大群体均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两难困境摆在面前。

      了解情况后,广安区司法局立即启动外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指派调解经验十分丰富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郭太平主持调解,一方面为外来企业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请你们一定要冷静,我也是农民出身,农村的生活艰辛我体会很深。我也是懂感情的人,深知失去亲人内心的悲痛……”郭太平对死者家属进行开导谈心,耐心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不偏不倚,严格依法办事。

      郭太平的真诚得到死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随后,建筑公司也同意郭太平提出的调解意见。事故发生两天后,双方就达成协议:由福建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广安市某建筑劳务公司共同赔偿当事人杨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死者亲属抚恤金、困难补助金等各项费用。

      这起既为困难群体维权,又为外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的典型案件,体现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变化。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下,全省法律援助系统创新载体,主动与司法行政其他资源进行整合,先后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进工地等公益活动,逐渐形成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组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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