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七措施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二是以唐家山堰塞湖为重点,抓好重点、风景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进一步落实重点、风景水域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由海事部门或县区乡镇派员实施重点监控。
三是汛前开展了防洪检查,督促防汛措施落实到位。共检查采砂工程船110艘、驳船235艘,渡船107艘、渡口94处。严厉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对汛期不停采的船主由当地水务部门进行处理。
四是吸取2008年“9.24”洪灾和2010年“8.19”特大洪水冲跑船舶的教训,分阶段划片逐船、逐渡口、码头检查防洪缆绳、缆桩,采砂船舶汛期停采情况及值班护船情况。
五是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按照水上应急救援机构分工,在暴雨警告发出后,交通部门领导分别带队分赴各重点水域,对水上抗洪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六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我市开展的水上交通隐患治理专项工作由各有船乡镇、水运企业自查和部门抽查相结合,共出动检查组596个,出动检查人员1698人次,检查船舶3856艘次,查出隐患60起,整改60起。
七是严格执行汛期停航封渡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渡口码头“两线”进行全面勘划,完成全市72处渡口码头的海拨高程测量,渡口码头“两线”勘划工作预计于7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编辑:
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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