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欧泽高强调,要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项目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门要自查履行这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职责的情况,省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重点抽查。要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排查工作实效。要健全案件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办案力量,坚决查处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把制度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方法上相互借鉴,成果上相互利用,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魏宏强调,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落实部门责任,真正发挥好指导作用。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抓好自查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完善的建设性意见,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要注重从源头上健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在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方面取得突破。要收集专项治理方面的正反典型,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通报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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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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