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合同欺诈违法行为 四川建合同信用体系
2009年12月02日 00时00分
来源:
华西都市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合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各类市场主体在合同订立、履行和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合同履约率低,合同纠纷多,各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维护公平的社会经济秩序,近日四川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草案)》,拟于近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收集、整理合同信用信息工作,通过统一的合同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披露合同信用信息。引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等商业活动中利用合同信用信息,降低交易风险。工商等部门要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合同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工商等部门在备案审查、监督检查或者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格式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将进行处理处罚。政府采购、国家投资以及关系国计民生六类大宗合同应依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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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