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涛介绍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划分的是如何确定的
[地质环境处副处长胡涛]:地质灾害的预报等级,在我们现阶段主要是采取气象条件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叠加因素来考虑。因为我们知道地质灾害发生很大的诱发因素就是降雨,而它发生的一个一个值就是地质条件。所以我们国内采取预警的模式就是两种因素的叠加来考虑,比如说我们现在从2003年开始启动实施的应该说在全国第一个实施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这个预报工作就是基于这种思路来考虑。在这次地震之前,按常规是每天下午4:30之前,气象部门会把未来24个小时的降雨情况,分区域的特点,将信息传递到我厅,我厅根据降雨分布情况和我们掌握的各个区域不同的地质环境条件情况进行叠加,来预报出未来24个小时哪些地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相应的级别我们现在是采取四级来预警:风险很高、风险高、风险较高、有一定风险。相关预警措施每天在4:30之前都通过我们国土资源厅会同气象局联合发布。在“4•20”地震发生以后,刚才像徐厅长讲到那样,我们在加强动态的预警预报工作,刚才向大家介绍了就是在地震前是采取一天一预报,地震以后我们就采取了加密性的动态性的预报,随时关注全省各地降雨情况和未来可能动态降雨的信息,及时叠加在地质条件背景因素上动态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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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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