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族地区2个村列为全国旅游扶贫试点村
旅游扶贫是我国确定的新时期扶贫开发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15年扶持约2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支持6000多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扶贫富民中的突出作用,以改善乡村环境为基础,以培育旅游产业为重点,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015年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将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扶贫富民中的突出作用,以改善乡村环境为基础,以培育旅游产业为重点,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目标,全面开展整村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贫困村旅游扶贫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旅游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对于入选的试点村,国家将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物资、技术等6个方面给予倾斜,并将编制《旅游扶贫试点村开发建设指南》;中央彩票公益金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县中的试点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并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扶贫小额信贷,财政扶贫资金予以贴息;为参与旅游扶贫产业开发的企业提供中长期、利率优惠的项目贷款。国家旅游局也将开展对乡村旅游扶贫村村官培训工作,今年将所有试点村“村官”培训一遍;并鼓励有条件试点村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游,推动“互联网+旅游扶贫”模式,同时优先在试点村开展电商扶贫工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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