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规范设置旅游交通标志
2014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来源:
甘孜州府
一是统一设置规范。要求各县(局)严格按照《四川省旅游标志标牌设置标准》和“美观醒目、符合本地特色、文字准确规范、选址合理、数量充足”的总体要求,对已经设置的旅游交通标志(牌)逐个进行检查,对版面破损、立柱倾斜、基础不牢、版面样式和内容不规范、里程不准确、导航作用不清楚的,进行整改完善。二是明确制作经费。由相关县人民政府承担已经完成改造建设的国省干道,市政道路沿线和重点旅游连接线道路旅游交通标志(牌)设计、制作、安装、管理、维护和保养费用。在建和拟建的国省干道旅游交通标志(牌)设置费用,纳入道路建设投资概算。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由州旅游局牵头,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州质监局配合,负责全州旅游交通标志(牌)规划、建设、指导、验收等工作。四是明确建设时限。除德格、白玉、新龙、石渠四县外,其他各县和景区管理局要求在7月1日前全面完成国省干道、市政道路、重点旅游景区连接线道路以及景区内的旅游标志(牌)设置工作。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适时通报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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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