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召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泸州是四川省实施“先照后证”试点工作的四个市(州)之一,我市先选择江阳区试点。从2014年10月起,江阳区将开展“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事项适用于在江阳区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有三,一是实施市场主体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审批相分离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二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条件;三是实施“宽进严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
将现行的工商登记“先证后照”制度改为“先照后证”,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是激发市场活力,催生经济发展的有利举措,也是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实施“先照后证”试点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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