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条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让回乡青年有盼头、投资人有甜头
发布会现场。朱虹 摄
5月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1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会上,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安军解读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又称《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内容、意义等。
据谢安军介绍,《十条措施》由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持续深化土地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大矿产资源保障力度、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十个方面措施组成。
其中,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方面,《十条措施》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将重点指导脱贫县综合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按规划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将积极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和“地质+”创新振兴模式,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地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推动脱贫县地质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是关系人民群众吃饭的大事。我厅将继续严守耕地红线,实行‘六个严禁’,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保障村民合理建房用地。”谢安军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开展“城乡党建结助振兴”活动,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县和联系村帮扶工作;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统筹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县继续实施增减挂钩节约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原深度贫困地区可预支节余指标并可用于省内交易,继续实行跨省域调剂。“这样既夯实了乡村发展的耕地基础,更进一步明确保障了过渡期内乡村发展的土地要素支撑。”
据了解,《十条措施》强调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有助于增强农民和投资人对土地政策了解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信心,使回乡青年有盼头、投资人有甜头,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