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四川将启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7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根据安排,今年9月和11月我省将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表示,今年督察和以前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有所不同,今年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专项督察,和2016-2017年开展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比,有一定的差别。
那么究竟有哪些不一样?刘华太表示,差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督察形式有所变化。这次的督察在准备阶段主要以暗查暗访为主进行线索收集,进驻期间采取资料调阅、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
督察重点有所调整。这次督察主要是督察以往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各地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当然环境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其他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情况也是督察检查的一个重点。
督察手段有所优化。这次督察,我们将第一次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制作督察视频,在反馈会上播放,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少个别谈话和有关座谈会,初步意见反馈会在督察进驻期间召开,正式意见进行书面反馈,意见反馈后不再统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只需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最大限度减轻对被督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干扰。(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