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通气会

  • 2016年06月03日 09时26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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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了解失业保险降费率情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6月2日,省人社厅召开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通气会,就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的预期效应等进行了重点宣传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四川日报、四川人民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等15家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通气会。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于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51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惠及660万名职工,综合考虑2015年已经降低费率和这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叠加效应,总体上可以为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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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通气会

  • 2016年06月03日 09时26分
  •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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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了解失业保险降费率情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6月2日,省人社厅召开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通气会,就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的预期效应等进行了重点宣传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四川日报、四川人民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等15家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通气会。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于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51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惠及660万名职工,综合考虑2015年已经降低费率和这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叠加效应,总体上可以为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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