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杨兴平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和《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批准德阳、广元、乐山、宜宾、广安等市地方立法条例,以及关于批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2016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充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关于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黄新初、彭渝、刘道平,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7人出席会议。副省长杨兴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8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4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赵振铣应邀参加会议。7名公民旁听会议。(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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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