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力出席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水土保持重点工作。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作工作报告,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致辞。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讲话。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委以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重庆、陕西、湖北7省(市)的委员会成员、水利(水保)厅(局)主管水保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一是重点治理提速增效。二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三是监督管理依法强化。四是科技支撑作用持续增强。五是国策宣传教育与时俱进。
会议分析了“十三五”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形势。会议指出,一要准确把握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二要准确把握当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机遇。三要准确把握新形势对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在指导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在工作方针上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在防治重点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在技术路线上,要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构筑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会议明确了“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为确保“十三五”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分区防治,全面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二是坚持依法监管,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四是坚持基本国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省政府秘书长罗强、副秘书长杨新元、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