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木史哈参加四川省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工作汇报会
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今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包括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总结汇报等3个阶段。
目前,我省自查阶段已结束。在自查阶段,我省各市(州)人民政府以及工作部门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就《信访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了自查。5月下旬至6月上旬,我省还组建了5个《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组,对10个市(州)人民政府以及工作部门和10个省直部门《信访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副省长曲木史哈参加工作汇报会。(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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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