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副省长王宁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实施意见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汇报。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的复函》要求,做好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