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彦蓉列席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书面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草案)》、《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副省长黄彦蓉所作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有关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刘道平、曾省权和委员共70人出席会议。
黄彦蓉,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咨询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张雨东应邀参加会议。
4名公民旁听会议。 (王天雨 记者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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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