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勉在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20日)
今年是我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十周年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五周年,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成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农村综合改革取得的成绩
以2002年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为起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至今已走过了10年历程。10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积极稳妥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2005年,我省实现全面免征农业税费,提前一年实现中央提出的“零赋税”目标。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完成,大幅减轻了农民负担,切实保障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密切了基层干群关系。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通过取消涉农收费和免征农业税及附加,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04亿元,人均减负163元。
二是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2011年底,我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共撤销片区工委等县乡中间层次机构114个,撤并乡镇126个,精简乡镇综合办事机构6088个、乡镇行政编制11040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379名、乡镇领导职数5154名、乡镇事业编制17602名,分流安置人员16457人,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是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了“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等支出逐步增加,“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初步建立,教育民生明显改善。
四是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扎实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增强。2011年,财政部核定我省的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县全部消除,全省县级人均财力跃升至8.8万元,是2006年的2.6倍。
五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2010年7月全省基本完成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1.6亿亩集体林地确权到位,向林农颁发林权证1.31亿亩。在此基础上,着力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为发展现代林业、加强生态建设、繁荣山区经济注入了强大动力。
六是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有序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全面完成,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108亿元,长期困扰农村义务教育的债务难题彻底解决。全面清理并锁定了全省公益性乡村债务,研究制定了化债工作“十年规划”,确保了债务化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七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不断创新完善。2009年,启动实施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呈现投入规模扩大、管理规范有序、基层干部支持和农民群众拥护的良好局面,有效破解了农村民生项目建设难题,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财政奖补投入达到77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投入242亿元,建成奖补项目5.6万个。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还未有效扭转,乡村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农村建设投入不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等。总之,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既实现了良好开端,有了坚实基础,也面临着相当艰巨的任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已迈入深水区,进入全面深化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这场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大胆探索,不断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二、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要求
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的着力方向。
(一)着眼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加快农村全面小康进程。党的十八大强调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要求。要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眼于系统性安排和制度性保障,从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阻碍生产力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确保2020年农村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的平台作用,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探索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着眼推进农业现代化,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机制,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着眼加强农民权益保护,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构建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要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和财力的增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更多地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确保农民群众从深化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着眼于从体制机制上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基层干部转变职能,防止侵害农民权益事件的发生。要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引导农民依法运用民主机制,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规范涉农执法,清理规范涉农收费,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能力。
三、扎实抓好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时期,全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四项改革”。一要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总结本轮乡镇机构改革经验,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乡镇人员编制配置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要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适时总结试点镇工作经验,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二要继续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成果。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投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水平,引导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三要稳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增强乡镇经济发展活力和财政调控能力,确保乡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稳固的财力保障。省级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加强对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四要继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林业支持保护政策,推进相关配套改革。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完善林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分配制度,进一步减轻林农负担,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构建符合林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深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为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开辟了有效途径,为公共财政直接投入到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载体,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搭建了良好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财政奖补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增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二要逐步提高财政奖补比例,严格界定筹资筹劳适用范围,不断降低农民筹资筹劳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资中的比重,切实防止加重农民负担。三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各项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要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的作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整合,使进村入户的支农惠农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三)扎实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公益性乡镇债务是由于制度改革遗留、政府投入不足和基层政府管理不善等原因逐年累积而成的,是当前影响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最大障碍和最大包袱,必须尽快予以解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已对全省截至2005年底的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清核锁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债务总量和财力情况,研究制定了乡村债务化解规划,决定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化解工作,省政府已于2011年批准了这个规划。各地要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规划,结合自身债务和财力实际,制订本地的债务化解规划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化债工作有序推进。要在全面认真总结农村义务教育化债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快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有效办法和路子,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是国家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综合考虑农村公共服务需求和实际,财政每年给村级安排一定数量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村内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维护,具体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议事的方式确定。经过积极争取,我省成为全国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试点省份。这既是中央对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肯定,也是交给我们的一份重大责任。我们要抓住先行先试的重要契机,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和综合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同时也为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发展创造经验、提供借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已确定部分县先行试点。各试点县要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攻坚破难,积极探索村级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的成功办法,为全省试点提供经验。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落实。要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精干的人员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试点科学有序进行,确保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求。二要突出群众主体作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落实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留守人员参与村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民专合组织的作用,提升村级组织在运行维护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引导和组织水平。三要加大投入力度。要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和导向作用,在用好已有专项维护资金、新增专项维护资金的同时,鼓励农民自筹资金、义务投工投劳以及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到项目维护工作中来,形成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的整体合力。四要勇于探索创新。要始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工作,在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的同时,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五要加强衔接沟通。加强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汇报,准确把握改革方向,确保改革不走弯路。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相应的对策,帮助基层解难事、破难题。此外,非试点县也要选择部分村进行自主试点,为纳入全省试点做好准备。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综合改革保障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作为关系“三农”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合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及办事机构,加强职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能办好事,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晓政策、参与改革。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基层落实好有关改革政策,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