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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宏对古蔺较大交通事故作出批示

  • 2013年02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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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泸州市古蔺县2月1日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截至当日21时,事故中死亡7人,22人受伤。

  1日17时30分,古蔺县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金龙牌大客车(车牌号为川E44303,核载30人,实载29人)载客后,从古蔺县城驶往古蔺县庙林(小地名),途经古蔺县石堡镇小坝路段时,侧翻至100余米的斜坡下,事故造成7人死亡,22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接报后,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立即作出批示,请泸州市组织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伤亡,处置好相关善后工作。请省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前往现场,查明事故原因,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这是最近全国、全省安全工作会后发生的一起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必须要解剖好、处理好。

  副省长刘捷对此次事故处置工作提出要求。省安监局立即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并派员赶赴现场。泸州市、古蔺县有关负责人已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伤员救治等工作。(记者 刘星 胡彦殊)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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