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优化服务管理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2)“合同+约谈”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招商合同(协议)约定,倒推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投资规模和形象进度,实行旬报、月查、季考核,项目连续3个月被通报启动法人约谈,连续3个季度被通报启动退出机制。
(3)“投诉+督查”严格项目监管。市、县(区)分别设立环境建设督查办公室和招商引资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热线和举报信箱,邀请纪检监察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督查考核,对项目推进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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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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