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
围绕重点产业,《意见》提出围绕“一产做精、二产做强、三产做大”的发展目标,用好比较优势,切实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以“阳光康养、特色农业、钒钛钢铁、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产业重点,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着力引进有利于促进产业集聚、引领产业成链集群发展的龙头项目。
根据《意见》划定的重点投资促进区域,我市将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环渤海、港澳台及成渝经济区为重点,切实加强与成都市、北京西城区的深度合作,积极挖掘符合攀枝花发展定位的高端产业和先进技术,加强资本引进、市场对接和项目合作。
为进一步激活外资及社会领域投资动能,我市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行业。引导外资企业在开放产业及领域投资建设项目,支持外资企业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吸收外来资本进入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外资企业在攀枝花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严禁在招标过程中设置排斥性条款或通过设定附加条件变相对外资企业设置门槛。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同等适用相关支持鼓励政策。
在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方面,我市允许社会资本在攀投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并且放宽行业准入,扩大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企业政策支持,《意见》提出及时兑现承诺、加强要素保障,加快设立“钒钛产业发展基金”和“康养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安排专项资金对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予以支持和奖励。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在项目投产后的前3年,市政府分别按企业上缴税收收入市级分享部分的30%、20%、10%给予投资企业奖励。租赁标准化厂房或闲置厂房或参与并购重组的企业也将享受奖励。
据悉,我市还将出台《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引资暂行管理办法》《驻点招商管理考核办法》《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办法》等配套制度和办法,以推动《意见》的落实。
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允许社会资本在攀投资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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