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加强人员车辆通行管理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近期发布关于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加强人员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具体包括以下举措——
一、严格通行证管理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防疫指挥部要严格审核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及车辆申领资格,从严发放《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通行证》(以下简称人员通行证)、《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对未严格审核发放和违规使用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社区出入管理
从源头上严格落实“市民非必要不出门,车辆非必要不上路”要求。承担城市基本运行、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人员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出入小区。严禁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人车双证不符的车辆驶离小区,外出就医车辆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后可以出入小区。
三、严格交通管理
(一)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车辆通行证通行,上路车辆须人车双证相符,禁止未持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上路通行。经社区同意的外出就医车辆可以上路通行。外地来蓉车辆参照执行。
(二)对运输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执行,保障重要生产生活和防疫物资高效安全运输,保持产业链供应链持续稳定。
(三)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区域,除保生活、保生产、保防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出入本行政区域。
(四)对违反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强化公交保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优化公交地铁运营组织,保障全市地铁、公交、巡游出租车、共享单车等正常运营。倡导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须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来(返)蓉人员在完成“入川即检”后,可持始发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