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2024年3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现就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主要内容、主要特点、重点任务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2023年9月,司法厅面向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24年省政府行政立法项目和立法建议。2023年12月,采取“提问+答辩”方式对申报制定类的立法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综合考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衔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形成省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初稿。初稿形成后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议。2024年2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省委审定。
二、主要内容
202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共44件,分为两大类。一是制定类项目23件(新制定13件、修订7件、废止3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9件(新制定11件、修订5件、废止3件)、省政府规章4件(新制定2件、修订2件)。二是重点调研论证类项目21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6件、省政府规章5件。
为确保立法计划得到有效落实,逐项明确了立法草案起草部门,强调在立法起草、审查过程中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涉及疑难问题、制度创新等新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协调论证。强调要严格落实立法计划进度要求,强化立法计划的刚性约束,确保按期完成立法任务。
三、主要特点
省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有以下特点:一是紧扣中心大局,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推动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统筹安排相关立法项目。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地方立法的切入点,突出地方实践特色,切实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二是衔接立法规划,加强立法统筹。围绕贯彻落实《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规划已有明确部署的立法项目,综合考虑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和成熟度等方面因素,有序纳入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三是坚持科学论证,保障立法质量。严格立项论证,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但调研论证尚不充分的项目,纳入重点调研类计划,持续推进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好用活,确保立一个成一个。
四、重点任务
一是围绕推动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草案、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加快推进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四川省网络安全条例调研论证。
二是围绕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乡融合,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大型灌区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调研论证。
三是围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区域协同发展,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草案、宜宾三江新区条例草案、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草案。
四是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调研论证。
五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强社会治理,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修订)、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正)、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调研论证。
六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和文化传承保护,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促进川菜发展条例草案、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加快推进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修订)、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细则调研论证。
七是围绕维护法制统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废止)、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修订)调研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