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合作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起草背景
稳外资是“六稳”重要内容和“六保”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密集出台《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等文件,对做好外资工作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外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学习借鉴上海、江苏、广东、重庆和江西等地经验做法,推动出台我省外资政策文件。当前,我省利用外资形势严峻,虽然外资主要数据指标逐步趋稳,但基础尚不牢固,迫切需要采取有力举措稳住外资基本盘。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政府安排,省经济合作局牵头梳理近年全国各地出台的60余份外资政策文件,吸收上海、江苏、广东、湖北、重庆等23个省份的经验做法,在省内分片区开展专题调研,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3次书面征求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州)政府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在川外资商(协)会、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共5个部分,20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出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鼓励外资投资重点产业。
第二部分: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提出大力发展外资总部经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支持外商并购投资,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强化开放平台引资功能。
第三部分: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提出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提高外籍人士在川工作便利度,优化外商投资服务。
第四部分:加大权益保护力度。提出营造规范透明的政策制度环境,依法科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参与标准制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第五部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出健全外资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外资工作促进机制,建立外资工作激励机制,优化外资工作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