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解读

  • 2020年09月16日 14时43分
  • 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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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9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制订背景

    2019年,四川省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达1777.18万人、1207.68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1.22%、14.42%,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对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省近70%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失能老人近200万名,迫切需要推进医养结合快速发展,以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活动”。2020年3月,我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报《关于恳请支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函》,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复《关于同意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函》。为全面推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医养结合科技应用持续拓展,医养结合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医养结合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为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方案》从五大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一是提升居家养老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出了加强居家老年人健康监测评估和健康管理、强化居家养老与医疗服务的有效对接等2项任务。要求做实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分层分类为老年人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明确每个县至少有1家综合医疗机构可开展老年健康综合评估和健康等级划分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

    二是夯实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础。提出了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创新社区医养服务模式等2项任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服务,鼓励各地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用于改建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到2022年,全省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优化医养结合机构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出了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资源整合等2项任务。鼓励建制乡镇卫生院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利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收治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医养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牵头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集团。

    四是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升级。提出了推动医养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中医药医养服务、推动医养旅游协同发展、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促进医养产品多元发展等5项任务。推动建设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功能社区、主题空间等综合体,推进“药养”“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打造“医疗+旅游”“疗养+旅游”“养老+旅游”相结合的医养旅游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医养结合”,培育发展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到2022年,全省建成10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五是强化创建工作保障。提出了加大投入支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优化审批监管、强化医疗保障、落实税费优惠、建立完善价格政策、建立人才队伍激励机制等7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备案程序、收费方式等务实措施,推动制定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等创新举措,对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卫人员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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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解读

  • 2020年09月16日 14时43分
  • 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9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制订背景

    2019年,四川省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达1777.18万人、1207.68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1.22%、14.42%,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对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省近70%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失能老人近200万名,迫切需要推进医养结合快速发展,以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活动”。2020年3月,我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报《关于恳请支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函》,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复《关于同意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函》。为全面推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医养结合科技应用持续拓展,医养结合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医养结合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为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方案》从五大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一是提升居家养老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出了加强居家老年人健康监测评估和健康管理、强化居家养老与医疗服务的有效对接等2项任务。要求做实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分层分类为老年人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明确每个县至少有1家综合医疗机构可开展老年健康综合评估和健康等级划分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

    二是夯实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础。提出了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创新社区医养服务模式等2项任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服务,鼓励各地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用于改建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到2022年,全省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优化医养结合机构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出了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资源整合等2项任务。鼓励建制乡镇卫生院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利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收治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医养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牵头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集团。

    四是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升级。提出了推动医养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中医药医养服务、推动医养旅游协同发展、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促进医养产品多元发展等5项任务。推动建设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功能社区、主题空间等综合体,推进“药养”“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打造“医疗+旅游”“疗养+旅游”“养老+旅游”相结合的医养旅游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医养结合”,培育发展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到2022年,全省建成10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五是强化创建工作保障。提出了加大投入支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优化审批监管、强化医疗保障、落实税费优惠、建立完善价格政策、建立人才队伍激励机制等7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备案程序、收费方式等务实措施,推动制定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等创新举措,对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卫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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