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解读

  • 2020年02月27日 21时16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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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常委会议审定,2020年2月2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共有101件,分为两类:一是制定类项目2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14件、省政府规章项目8件;二是调研论证类项目79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59件、省政府规章项目20件。

    一、起草过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91号),司法厅组织开展了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一是提前启动。去年8月就向省直各部门和市(州)政府书面发函,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共收到立法申报项目97件,立法建议15件。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立法项目申报程序,明确立项评估论证规则,要求申报项目时必须摸清国家、外省以及我省基本情况,必须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基层治理急需的立法。三是充分论证。对申报的项目分别从前期准备、立法调研、立法权限等14个要件进行了初核。先后利用两天时间,邀请立法专家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进行立项评估,并首次采用“专家提问,起草部门现场答辩”的方式,逐项进行论证。四是多方协调。经初核、评估、论证后拟定了立法计划,书面征求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多次沟通衔接,达成一致意见。五是修改完善。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后,就全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立法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交立法协调小组讨论,修改完善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六是会议审议。在省委、省政府审议立法计划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将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办法》纳入立法计划。

    二、主要特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立法。二是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立法项目。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规规章修改废止,年内完成的22件项目中,修改废止项目12件。四是加强立法项目储备,共有79件项目。

    三、重点任务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为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引领、规范和促进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按照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修正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为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修订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保障改善民生方面,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防灾减灾的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为强化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行为,制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城乡基层治理方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完善社区治理和村级治理机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草案。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为充分发挥资源税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资源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为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乡土文脉和农耕文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修订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方面,为落实完善疫情防控立法要求,推动依法、科学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办法(暂定名)。

    重点调研项目方面,为推动数据惠民、加快发展新经济形态,着力做好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为加强城市管理,着力做好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为加强土地管理,做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正)的调研论证;为推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暂定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调研论证。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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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厅:《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解读

  • 2020年02月27日 21时16分
  • 来源: 司法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常委会议审定,2020年2月2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共有101件,分为两类:一是制定类项目2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14件、省政府规章项目8件;二是调研论证类项目79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59件、省政府规章项目20件。

    一、起草过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91号),司法厅组织开展了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一是提前启动。去年8月就向省直各部门和市(州)政府书面发函,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共收到立法申报项目97件,立法建议15件。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立法项目申报程序,明确立项评估论证规则,要求申报项目时必须摸清国家、外省以及我省基本情况,必须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基层治理急需的立法。三是充分论证。对申报的项目分别从前期准备、立法调研、立法权限等14个要件进行了初核。先后利用两天时间,邀请立法专家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进行立项评估,并首次采用“专家提问,起草部门现场答辩”的方式,逐项进行论证。四是多方协调。经初核、评估、论证后拟定了立法计划,书面征求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多次沟通衔接,达成一致意见。五是修改完善。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后,就全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立法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交立法协调小组讨论,修改完善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六是会议审议。在省委、省政府审议立法计划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将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办法》纳入立法计划。

    二、主要特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立法。二是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立法项目。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规规章修改废止,年内完成的22件项目中,修改废止项目12件。四是加强立法项目储备,共有79件项目。

    三、重点任务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为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引领、规范和促进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按照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修正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为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修订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保障改善民生方面,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防灾减灾的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为强化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行为,制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城乡基层治理方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完善社区治理和村级治理机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草案。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为充分发挥资源税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资源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为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乡土文脉和农耕文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修订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方面,为落实完善疫情防控立法要求,推动依法、科学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办法(暂定名)。

    重点调研项目方面,为推动数据惠民、加快发展新经济形态,着力做好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为加强城市管理,着力做好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为加强土地管理,做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正)的调研论证;为推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暂定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调研论证。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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