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申请“指南”出台
根据该办法,要申请成为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需满足具有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6项条件。申请成功后,将接受每年各1次的动态核查、能力对比和诚信检查,出现问题者将接受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评价资格的处罚。
根据规定,我省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应当使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 (记者 熊筱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